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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一、定义:

  安全验收评价是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二、评价程序: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

  3.1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殊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3.2参考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周边环境、平立面布局、生产工艺流程、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场所特点或功能分布,分析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的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监控情况。

  3.3划分评价单元应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

  3.4依据建设项目或工业园区建设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

  3.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3.6安全验收评价结论。